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北流镇白须村和环城村的新渡坡的G〔2018〕24号A地块,六靖镇龙湾村的G〔2017〕87号地块、北流市大双岭林场的G〔2018〕40号A、B、C、D、E、G、H地块、G〔2018〕41号A—G地块、G〔2018〕42号A—G地块共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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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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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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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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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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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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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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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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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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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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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8〕
24号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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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镇白须村和环城村的新渡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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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用地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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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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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62875㎡,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6707㎡,规划道路占地面积16168㎡;容积率:≥1.5且≤3.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详见北住建规条〔2019〕7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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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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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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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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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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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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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7〕
8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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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靖镇龙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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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用地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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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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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4488㎡,建设用地面积:4488㎡;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详见北住建规条〔2017〕26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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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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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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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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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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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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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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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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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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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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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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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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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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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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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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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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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8〕
40号A、B、C、D、E、G、H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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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大双岭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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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用地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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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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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3129㎡(其中A、B、C、D、E、G、H地块分别为447㎡)。详见北住建规条〔2018〕30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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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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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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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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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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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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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8〕
41号A—G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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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大双岭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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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用地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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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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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3133㎡(其中A、B、C地块分别为447㎡,D、E、F、G地块分别为448㎡)。详见北住建规条〔2018〕30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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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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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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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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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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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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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8〕
42号A—G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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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大双岭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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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用地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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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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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3136㎡(其中A、B、C、D、E、F、G地块分别为448㎡)。详见北住建规条〔2018〕30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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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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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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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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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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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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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一)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G〔2017〕87号地块、G〔2018〕40号A、B、C、D、E、G、H地块、G〔2018〕41号A—G地块、G〔2018〕42号A—G地块项目必须按国家和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项目也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四)G〔2018〕24号A地块出让地块南面的北高南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由竞得人负责按规划要求出资建设,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无偿移交有关部门管理,产权属市人民政府所有,不予竞得人办理该产权登记;
(五)G〔2018〕24号A地块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20%;
(六)G〔2018〕24号A地块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出具的北住建规条〔2019〕70号、北住建房条〔2019〕29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七)G〔2017〕87号地块、G〔2018〕40号A、B、C、D、E、G、H地块、G〔2018〕41号A—G地块、G〔2018〕42号A—G地块分别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出具的北住建规条〔2017〕269号、北住建规条〔2018〕306号、307号、308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宗地建设配套要求:G〔2018〕24号A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求、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界定及移交、人防设施要求、文物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等详见北住建房条〔2019〕29号文。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开发期限:G〔2017〕87号地块、G〔2018〕40号A、B、C、D、E、G、H地块、G〔2018〕41号A—G地块、G〔2018〕42号A—G地块成交后1年内开工建设,开发期限为3年;G〔2018〕24号A地块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六、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
若竞得人逾期未缴清土地价款的,视为违约,违约的没收履约定金,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市自然资源局另行组织该宗地出让。
九、拍卖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10时。
十、拍卖地点: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到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名:北流市土地储备中心
帐 号:85200500000000002447
开户银行:广西北流柳银村镇银行
十三、联系方式: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6338774、6390105;联系人:严先生、刘先生。
十四、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
(二)北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beiliu./
2019年4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