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城北路原市第二瓷厂用地的G〔2013〕32号地块、荔枝场新区塘岸镇长塘村的G〔2018〕70号地块共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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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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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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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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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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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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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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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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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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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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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3〕
3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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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路原市第二瓷厂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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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用地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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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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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5758㎡,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244㎡,道路占地面积1835㎡,规划公园绿地占地面积679㎡;容积率:≥1.5且≤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25%。详见北住建规条〔2019〕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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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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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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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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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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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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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8〕
70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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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场新区塘岸镇长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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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用地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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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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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1593㎡,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593㎡;容积率:≥1.5且≤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详见北住建规条〔2019〕4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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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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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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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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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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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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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一)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20%;
(四)G〔2013〕32号地块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出具的北住建规条〔2019〕3号、北住建房条〔2019〕28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五)G〔2018〕70号地块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出具的北住建规条〔2019〕41号、北住建房条〔2019〕27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宗地建设配套要求:G〔2013〕32号地块、G〔2018〕70号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求、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界定及移交、人防设施要求、文物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等分别详见北住建房条〔2019〕28号文、北住建房条〔2019〕27号文。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六、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
若竞得人逾期未缴清土地价款的,视为违约,违约的没收履约定金,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市自然资源局另行组织该宗地出让。
九、拍卖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10时。
十、拍卖地点: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4日(双休日除外)到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名:北流市土地储备中心
帐 号:85200500000000002447
开户银行:广西北流柳银村镇银行
十三、联系方式: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6338774、6390105;联系人:严先生、刘先生。
十四、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
(二)北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beiliu./
2019年4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